鄢陵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导语 鄢陵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从8月上旬开始,8月6日至8月7日期间,由招生学校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招生时间、招生要求、招生日程安排等,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片区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8月14日至16日县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具体详见文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全县统筹、各镇中心校负责原则,坚持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时,坚持“公民同招”,公开、公平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属地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初中: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初中招生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从8月上旬开始,8月6日至8月7日期间,由招生学校提前发布公告(城区主要学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请及时关注),明确招生时间、招生要求、招生日程安排等,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片区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负责审核材料并实地核实。学校审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教体局,8月14日至16日县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8月18日至8月20日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县教体局、学校完成投档录取工作。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片区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审核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不同学区重复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的资格。

  (二)各镇(含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各镇学校中小学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实施。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中小学生,由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公办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录取后尚有学位的,在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全力安排报名本校的片区内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在录取后学位已满的,先由所属片区的教育集团或所属镇中心学校统筹解决,如有其他问题由报名学校统计报名信息后,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调剂安排。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回乡创业人员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各镇中心学校和相关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各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

  1.鄢陵县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2.城区主要学校公众号

  附件1:

  鄢陵县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为促进县域内学校之间均衡发展、和谐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消除县城学校择校热、大班额现象,结合县城区的发展变化和现状,制定了鄢陵县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在实际招生过程中,学校辖区内的生源出现大班额,由相关学校配合县教体局进行学区调整。学区划分出现空白点,由县教体局协调相关学校,统筹进行安排。学区划分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小区随着社区走原则、无缝隙覆盖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鄢陵县初级中学学区:马栏镇高庄社区、唐庄社区、于寨社区,安陵镇东街社区,南街社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组和北大街、北关街以东的区域。

  鄢陵县二高初中部学区:安陵镇苏岗社区、轩岗社区、卧龙街至东环区域及东方明珠小区。

  鄢陵县第二初级中学学区:北大街北关街以西、翠柳路与花都大道交汇处以东的西街社区、朱元庄社区、新庄社区的区域。

  鄢陵县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翠柳路以西、锦绣路以东、花都大道以北、金瑞大道(北环路)以南的社区、商品房居民。

  翠柳路以东的梅苑新村小区、鼎华国际小区、兴祺德胜花园小区,水岸映象小区、金色漫城小区、金鼎国际小区、碧翠园小区、幸福湾小区及惠馨苑小区、祥柳小区、六湾社区、马庄社区居民。

  鄢陵县实验小学学区: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南大街路东一、二、三、四、五、六组,苏岗社区原居住户居民,北街社区五、六组内所有小区居民,高庄社区。

  鄢陵县安陵镇中心小学学区: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南大街路西七、八、九、十组,朱元庄社区,以上社区内所有小区原居住户居民(含康桥半岛小区)。

  鄢陵县安陵镇新庄小学学区:新庄社区内的小区社区居民。

  鄢陵县安陵镇北街小学学区:北街社区一、二、三、四组,苏岗社区内新建小区居民。

  鄢陵县安陵镇轩岗小学学区:轩岗社区,轩岗社区内新建小区居民。

  鄢陵县海棠路小学学区:梅里路以西、翠微路以北、金瑞大道(北环路)以南、花博大道以东的社区、小区居民,水岸印象、金色漫城小区居民。

  鄢陵县人民路学校学区:梅里路以西、翠微路以南、花都大道以北、花博大道以东区域的商品房居民。

  鄢陵县柏梁镇六湾小学学区:柏梁镇六湾社区、马庄社区内的社区、小区居民。

  鄢陵县柏梁镇岗底张小学学区:岗底张社区所有原居住户居民。

  鄢陵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花都大道以北、花博大道以西、锦绣路以东、向北延伸至鹤鸣湖以南的社区、小区居民。

  安陵镇中心校、柏梁镇中心校、马栏镇中心校、马坊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校都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的原则和要求招收学生,严禁跨区招生,严禁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或以办班为由进行招生前的测试,不得对分配到本校的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凡违规招生不按规定规范办学者,将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

  城区主要学校公众号

  鄢陵县初级中学

  鄢陵县实验学校

  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

  鄢陵县实验小学

  鄢陵县人民路小学

  鄢陵县海棠路小学

  安陵镇中心小学

  柏梁镇六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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