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小学怎么入学?

导语 2020许昌主城区小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中提及相关入学要求。近来许昌许多家长因入学需办理居住证引起了对入学要求的求知,各位家长可参考2020年入学政策,为明年入学做好准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 号)要求,2020年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中提及,讲述了2020许昌入学的相关原则。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原则

  市中招办统筹协调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并负责市直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各区中招办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市主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由审批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报名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实行住、户(居)一致优先原则

  “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是指在市主城区有自购住房(含祖孙三代共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优先安排入学;

  “住、居一致”优先原则,是指在市主城区有自购住房、无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其父母(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登记的地址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取得时间截至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优先安排入学。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16号),办有居住证的享受当地户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市主城区入学须持有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五)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自2020年秋季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在市主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住宅房(含二手房),原则上一套住房6年内只有一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有一个初中学位(同一父母多生育的除外)。

  自2021年起,新购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购住宅房,学生入学均须符合“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许昌市主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由审批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报名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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