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公益性岗位交五险一金吗

导语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对象,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许昌市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公积金。

  问:许昌公益性岗位交五险一金吗?

  答:只交五险,不交一金。

  在岗公益性人员管理

  许昌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逐级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

  公益性岗位合同到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提前提出申请,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30日书面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核查属实的,停发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金额: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享受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

  3.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4.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用人单位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申请表》向原批复公益性岗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退出申请,人社部门受理核实后,在《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申请表》签署意见,并交用人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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