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产假98天+3个月的条件

导语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问:许昌产假98天+3个月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即可享受98天+3个月的产假。

  所以在许昌,只要是合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的,基本都能够享受到98天+3个月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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