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对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禹州社保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扩展阅读:许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办理要件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

  2、基本身份类证明一份;

  3、社会保障卡帐号一份;

  4、社保缴费凭证一份。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障卡帐号一份;

  4、社保缴费凭证一份。

  (三)办理时间

  以禹州市人社局通知为准。

  (四)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元/月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五)认定地点:

  许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六)咨询电话:

  禹州市人社局 0374-207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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