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哪些人

导语 许昌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许昌市就业困难人员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推荐阅读:

  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得许昌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困难人员认定指南,还有许昌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人员范围、待遇标准、申请地点、办理窗口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