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二级及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三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许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2.二级及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3.三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即,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报销比例高10%。

  另外,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含享受门诊统筹灵活就业人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人;

  退休人员(含享受门诊统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人。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报销的限额也比在职人员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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