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居民医保慢病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许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包含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23种。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的办法管理,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药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达不到当月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支付限额按月结算不累计。

  许昌居民医保慢病门诊报销比例65%

  许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一览包含:

  1、普通门诊统筹:在本乡镇卫生院、具备条件的本村卫生室或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报销封顶额为300元。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需降压药或降血糖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年度封顶额分别为200元和280元。

  2.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包含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23种。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的办法管理,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药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达不到当月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支付限额按月结算不累计。

  3.重特大疾病: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患疾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的人员,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得许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缴费指南、缴费时间、缴费标准以及报销待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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