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范围

导语 许昌市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门诊慢性报销。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的办法管理,共含有23种慢性病报销。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许昌市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的办法管理,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药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达不到当月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支付限额按月结算不累计。农村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85%。

  二、慢性病范围

  23种慢性病: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心衰、高血压(Ⅱ期及以上)、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精神病、脑性瘫痪(限6岁前)、心脏搭桥术后、心脑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丙型肝炎、冠心病(非隐匿型)、肺心病、癫痫病、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性病报销】可获得许昌慢性病范围、申报指南、材料、流程、受理地点、办理续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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