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租房补贴申请办法(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区(魏都区、建安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廉租房租赁补贴现已进入申请常态化。

  一、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

  (一)为市区常住城镇户口。

  (二)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四)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

  (五)在市区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六)未被记入市区住房保障不诚信档案。

  注意:

  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家庭(包含低保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二、申请资料

  (一)收入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低收入(最低收入)家庭资格证明。

  (二)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银行帐户证明:申请人需在中原银行许昌分行(任一支行)开设个人帐户。

  (四)审核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

  三、申请地点:现居地社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得许昌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下载、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申请流程及地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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