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重症慢性病卡有效期多长?

导语 职工医保重症慢性病申报人员经确诊所患疾病为相应重症(门诊)慢性病病种,且病情符合《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所列病种条件和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性病,每人限申报1—2个病种。

  禹州职工医保重症慢性病卡有效期

  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实行限期管理,丙型肝炎有效期为1年,结核病有效期为2年,其他病种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到期后需要延期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可按规定延期,未批准的,其《就医卡》自截止日期起自行作废,重症慢性病待遇自行停止。丙型肝炎有效期满后不再重新申报和延期,结核病(肺外结核)有效期满后不再延期,因治疗需延期的应重新申报鉴定。

  重症慢性病首次申报病种的有效期开始时间为申报鉴定当季的下季度首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重症慢性病有效期内新增或更换病种时,本次新增或更换病种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与原有病种有效期截止时间一致。更换病种的,有效期开始之日,被更换的病种有效期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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