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不能报销情况

导语 禹州市城镇职工23种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1.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重症慢性病费用支付 范围的用药及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

  2. 不属于认定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

  3. 在非重症慢性病定点单位发生的医疗费;

  4. 超过正常剂量、用量的药品费;

  5. 住院期间在门诊发生的重症慢性病医疗费;

  6. 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外地治疗、购药发 生的医疗费;

  7. 传抄方、秘方所发生的医疗费;

  8. 其他按医疗保险规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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