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入户父母投靠子女申请材料

导语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的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材料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

  拓展: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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