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小编整理了办理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一)偿还许昌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临柜办理:

  个人身份证件。

  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自助办理。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含外市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1、个人身份证件;

  2、所购房屋在我市或户籍地的借款合同;

  3、显示贷款余额的还款明细单;

  4、本人银行卡。

  申请条件: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已办理提前还贷业务的,须按原提取原因还贷后方可再次提取。

  还款明细单须加盖银行印章,不显示贷款余额的,需出具贷款信息单并加盖银行印章。

  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了解具体情况请点击查看详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许昌公积金网上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缴存基数比例、公积金贷款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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