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许昌市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小编整理了相关办理材料,详见正文。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临柜办理:

  1、个人身份证件;

  2、本人银行卡。

  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自助办理。

  申请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

  1、临柜办理: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2、网上办理: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提取申请→受理审核→提取支付。

  2、网上办理:注册并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业务→获取并填写验证码→转账支付。

  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了解具体情况请点击查看详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许昌公积金网上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缴存基数比例、公积金贷款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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