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附办理方式)

导语 许昌市职工建造自住房可以提交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提取材料,办理方式详见正文。

  许昌市建造自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建造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2年内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建造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非我市缴存职工建造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自主缴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等不同时期的土地使用证件。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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