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导语 许昌市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2年内的危房鉴定报告及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详见正文。

  许昌市大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一览

  一、申请条件

  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2年内的危房鉴定报告;

  3、不动产权证;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大修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非我市缴存职工大修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自主缴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危房鉴定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住房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危房鉴定等级须达到C级或D级。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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