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许昌职工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具体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及办理地点详见正文。
许昌市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一览
一、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自主缴存者及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我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1+8郑州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公积金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5、所在楼盘项目已在公积金管理部登记备案;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
5、借款人I类银行卡;
6、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期付款凭证。
三、办理方式
临柜办理:缴存职工及配偶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临柜办理: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复核→贷款审批→抵押担保落实→贷款发放。
五、办理时限
1、证明材料齐全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受理;
2、证明材料需核实的,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
3、受理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或不贷的决定;抵押办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和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电话:0374-2676161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3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网址:http://zfgjj.xuchang.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许昌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许昌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地址及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