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许昌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河南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 ;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许昌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2个档次,分别为2100元、200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6元、19.6元。

  调整后,许昌市区、长葛市月最低工资由2000元调整为2100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月最低工资由1800元调整为20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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