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禹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2022年1月4日起,对部分区域实行封控,详见正文,

  禹州市关于分类分区实施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2022年1月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对部分区域实行封控,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以下区域为封控区

  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宋庄村、南关十组小区、硕达盛世阳光小区、欧亚陶瓷有限公司;

  颍川街道:塔湾街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

  火龙镇:郭楼村、刘沟村;

  梁北镇:全域。

  二、全市其他区域均为管控区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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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5号)【2022年1月3日】

  为应对禹州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居民居家隔离、足不出户,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出入,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志愿者为本村(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2、全市所有机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3、全市所有商超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暂停其他经营活动;所有门店及外卖经营单位一律暂停营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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