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导语 许昌市市自主缴存者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6770元,下限为4062元。

  一、时间安排和调整范围

  2024年7月1日—8月31日,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范围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合计组成。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当月工资总额确定。

  三、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

  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许昌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247元(月平均工资6770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指导意见,确定我市缴存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310元;下限为我市人社部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长葛市2100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2000元。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6770元,下限为40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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