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四轮电动车不上牌怎么处罚?

导语 自12月3日起,许昌市在中心城区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扩展内容

  为规范许昌市中心城区四轮电动车管理,提高许昌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及安全管理水平,决定自12月3日起,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一、治理对象

  在许昌市中心城区行驶的四轮电动车

  二、治理内容

  1、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四轮电动车未依法到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登记,至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未参加许昌市电动车标识牌登记管理的四轮电动车,至今未悬挂标识牌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2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四轮电动车的;

  4、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

  5、违法停车的;

  6、其他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得许昌电动车上牌最新消息、预约入口、上牌指南、上牌地点、上牌流程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