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建安区魏风路小学招生入学通知

导语 根据许昌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教基[2024]103号)及《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建安教体字[2024]34号)精神,魏风路小学开展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安排详见文章。

  建安区魏风路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初审公告

  根据许昌市《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教基[2024]103号)及《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建安教体字[2024]3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许昌市建安区魏风路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建安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没有取得过小学学籍)

  二、招生范围

  (1)东至文兴路(含宏安佳苑及其他归幸福社区管辖的排房)、西到仓库路(魏都区、开发区界)、南到恒通路,北到瑞贝卡大道;

  (2)东至魏风路,西至魏都区界,南至瑞贝卡大道,北至许由路(魏都区界)。含十里铺、花园村原籍村民。

  该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如下:

  宏安佳苑、东源锦程小区、金地玫瑰、装潢公司家属院、石油公司家属院、瑞贝卡老厂家属院、和院兰亭、林润人和苑、天合丽景、东源锦尚、瑞丰苑、联通公司家属院、粮食局家属院、人大家属院、160号院、四通家属院、防疫站家属院、农科所(100号、80号、62号、56号、独院)院、建材公司家属院、十里铺社区、长村张花园村原籍村民。

  温馨提醒:

  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三、现场初审地点

  建安区魏风路小学

  四、现场初审时间和窗口安排

  五、初审流程

  1.家长带领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在学校门口两侧排队,只限一名家长带适龄儿童入校。

  2.家长到校后在教学楼一楼指定等候室等候。

  3.工作人员安排家长及孩子到审核室审核材料。

  4.材料审核完毕,按指定路线离校。

  5.7月22日-7月23日学校进行入户调查。

  6.教体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六、材料准备

  原籍村民

  (一)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原籍村民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宅基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身份证;

  城镇居民

  (二)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1.户籍与房产均在建安区内

  有建安区户籍和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可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公租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房相关手续。

  2.具有建安区房产但没有建安区户籍

  无建安区户籍,但父母具有建安区房产,持公安部门办理的房产所在地居住证,按房产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公租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房相关手续。

  3.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父母在许昌市区及建安区无其他自有房产,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

  (3)父母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4.拆迁户子女

  (1)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2)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5.具有建安城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

  可按户籍所在地学区按报名程序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本。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6.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建安区居住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非建安区户籍人员子女。城区的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由各报名学校核实信息、分类登记入学信息。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①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建安区内用人单位(属于魏风路小学学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社保凭证。建安区内用工单位(属于魏风路小学学区)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建安区社保缴费凭证(同时具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③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建安区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工商营业执照。建安区内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3个月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注册地实际经营。

  ②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建安区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七、注意事项

  (一)户口本

  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二)产权证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等;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

  (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排放顺序

  户口本、产权证明(如宅基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凭证、水电气缴费条、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

  2.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家长扫描下面二维码自行打印《许昌市建安区义务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两份和《建安区2024年建安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学承诺书》一份,填写完整。并将填写完整的两份《许昌市建安区义务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分别粘贴在装原件、复印件的档案袋封皮上。

  (四)实地核实

  招生专班7月22-23日对招生对象及所依据条件进行实地入户核查,请各位家长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保持畅通。届时家长和学生请在家等候予以配合。审核后学校将材料审核的结果上报区教体局。

  (五)证件领取

  按照招生流程,在学校现场初审、入户实地核查后教体局将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安排时间发放材料原件,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公告信息。

  八、友情提示

  1.咨询电话:18864649290

  2.实施过程中其它具体情况以教体局发布招生公告及《许昌市建安区义务教育招生问答》的要求为准。

  3.后续相关通知会在本公众号发布,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及时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许昌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建安入学】可获得2024年建安区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年龄/条件/材料/流程/政策依据/学区划片/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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