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鄢陵县初级中学招生简章公告

导语 2024年鄢陵县初级中学8月8日——8月9日进行学校现场资格审核,马栏镇高庄社区、唐庄社区、于寨社区,安陵镇东街社区,南街社区1-10组和北大街、北关街以东的区域的适龄学生家长请携带指定材料到校报名。

  鄢陵县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鄢陵县教体局《关于印发<鄢陵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鄢教体字〔2024〕11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审核学区范围 ╱

  马栏镇高庄社区、唐庄社区、于寨社区,安陵镇东街社区,南街社区1-10组和北大街、北关街以东的区域。

  ╱ 审核对象 ╱

  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

  ╱ 招生流程 ╱

  (1)8月8日——8月9日学校现场资格审核;

  (2)8月10日——8月13日学校复核;

  (3)8月14日——16日教体局复核;

  (4)8月18日——20日由学校统一在河南省义务招生平台录入学生信息;

  (5)录取结果发布。

  ╱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

  审核地点:县初中崇文楼一楼

  时间: (8月8日—8月9日)

  上午 7:00-11:00

  下午15:00-18:30

  (注意:小区住户随社区同时核验)

  ╱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类型╱

  (一)需提供材料

  审核报名的学生和家长提前准备2个档案袋,一个档案袋装原件,另一个档案袋装复印件,装复印件的档案袋封面上贴一张A4纸,并在上面手写(或打印)清楚孩子的姓名、父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以及档案袋中所包含的审核材料复印件的类别(提供材料必须齐全,如下图所示),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学校留档,原件查验后当时退回。1.全家户口簿(原件);户主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复印件)2.学生医学出生证明3.父母结婚证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5.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房产归属证明/拆迁合同(拆迁房屋验收条)6.水电气缴费单据(半年以上生活发票)

  (手写)

  (或打印)

  (二)类型

  01

  户籍与房产一致

  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户主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2)学生出生证明(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4)父母结婚证(5)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入住半年以上);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6)房产归属证半年以上的电、水、气等生活发票

  02

  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父母、祖父母三代人必须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且户籍与房产一致)(2)学生出生证明(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4)父母结婚证(5)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入住半年以上);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6)房产归属证半年以上的电、水、气等生活发票(7)学生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到办证大厅不动产处办理)

  03

  如果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本地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户主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2)学生出生证明(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4)父母结婚证(5)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入住半年以上);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6)房产归属证半年以上的电、水、气等生活发票

  04

  拆迁户子女

  (1)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2)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如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入学)。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父母、祖父母三代人必须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且户籍与房产一致)(2)学生出生证明(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4)父母结婚证(5)拆迁合同

  05

  优抚对象子女

  优抚对象子女包含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等岗位工作的、参加或执行经战区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军事应对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等重大军事任务)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首先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报备,然后携证明材料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教育部门会在监护人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学。

  06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城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认证,尚有学位的,在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全力安排报名本校的随迁子女入学;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录取后学位已满的,由报名学校统计报名信息后上报县教体局,待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到原户籍所在地就读。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从业人员随迁子女①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③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需一年以上)②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07

  房产产权转让(未过户)

  对于房屋产权转让的,如未过户,除须有正规房产买卖合同,房产归属证半年以上电、水、气等生活发票,还需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证明。

  说明:受学校学位限制,学校将按以上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 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审核要求,带齐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自带黑色水笔一支,学生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学生进校园审核,家长在学校附近等候,不允许进校园,由此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自觉排队,按顺序进行审核,并服从学校服务人员的管理,礼貌地与审核老师交流,编定审核序号。

  3.审核时,请扫码关注学校公众号,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信息。

  4.学校审核完毕,将通过与公安、房产、工商、社区结合,对学生提供户籍房产家庭所在片区进行实地审核。凡是提供虚假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没有通过审核的,学校会及时通知家长变更报名学校,尽早到家庭住址或者户籍所在地学校联系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学生信息的,或提交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读资格。

  5.8月20日以后关注学校公众号,查阅复核结果是否通过审核。

  6.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在鄢陵县初级中学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家长关注鄢陵县初级中学公众号,以免错过相关招生信息。

  ╱ 招生咨询电话 ╱

  13938779708(邢老师)

  13569479126(晋老师)

  鄢陵县初级中学

  2024年8月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许昌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鄢陵入学】可获得2024年鄢陵入学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入口/条件/时间/入学材料/报名流程/学区划片/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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