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第三实验学校2024招生简章
导语 根据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要求,禹州第三实验学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相对就近),兼招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适龄子女。具体公告详见文章。
2024年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招生范围
区域一: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相对就近)
区域二:兼招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适龄子女
招生计划及对象
1、2024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收六个教学班,因学校餐位、床位有限,一年级新生均采用走读形式,不提供食宿,(中午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和午休),每班50人,共300人。招生对象为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4年秋季中学部七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400人。招生对象为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2024年毕业生。
招生方式
温馨提示
为解决部分学生家长和留守家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网络报名不便问题,杜绝中介机构参与网络招生代理等现象,凡符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于2024年8月12日-14日持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一)招生顺序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
第一批次录取: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2)三代同居:指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籍信息仅有祖孙三代家庭成员,无适龄儿童的其他父母辈亲属信息。儿童监护人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
(3)住户不一致但有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住房房产为依据报名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
(4)优抚对象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5)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市区无房产人员。
注:原则上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一个学位、初中3年内一个学位。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需提供上传的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招生情况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居住证(非城区户籍在城区长期居住的,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有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
③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④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有城区户籍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公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符合(4)种情况(优抚对象子女),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上传证明材料;
符合(6)种情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第一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的禹州市房屋租赁证(租赁证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到2024年8月11日满6个月以上)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报名与录取
(一)招生宣传阶段
2024年8月5日发布招生公告,使每一位家长清楚自己所处学区、需要准备的有关证件、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阶段
1、审核时间:
8月12日 同时审核区域二范围内一年级和七年级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适龄子女的报名材料
8月13日 审核区域一范围内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
8月14日 审核区域一范围内七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
具体时间:
上午 0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材料要求:
①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A4纸复印一套,并把复印件按一定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
②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上传材料时再用)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由家长自备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写清楚学生及父母姓名、学生性别、联系电话(两个)、学生现居住地址、一年级学生写上毕业幼儿园、七年级学生写上六年级毕业学校、所有复印件的详细清单。现场审核后复印件学校留存备市教体局复审。
(三)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免费统一组织指导家长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中小学入户调查时间(8月13日——8月16日)
(五)中小学指导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
(六)录取阶段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市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并公示。
(七)特别提醒
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核并网上注册报名或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我校就学资格。
招生声明
1、已有一年级学籍或七年级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招生,请勿相信任何人的承诺。
3、对于报名所提供的证件,我校将经过公安局、不动产管理中心、人社局、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审验真伪。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对提供虚假住址或不配合入户调查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核并网上注册报名或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我校就学资格。
6、本招生公告的解释权归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校委会所有。
工作纪律
根据市教体局文件要求,落实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细致对报名学生证件进行审验并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拟录取学生进行最终审定。其他未尽事宜,以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为准。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
2024年8月5日
咨询电话
小学:19561710072
初中:19837401197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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