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失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能同时领取吗?

导语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同时,按照政策要求失业补助金的相关申请要求明确了其是否能有其他保险同时共享。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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