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导语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能更改,签字前请认真对照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其内容。新生儿母亲需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登记表、新生儿姓名等材料向办理机构申请。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1.办理时间:新生儿出生42天内

  2.办理人:新生儿母亲(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须持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

  3.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

  3.复印件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亲单独办理,需携带母亲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并按手印

  注明:1.超过1年办理、需提供父母与孩子的三方亲子鉴定:2.如新生儿母亲无法亲自办理,授权委托书在新院区门诊二楼儿童保健科(出生证明办理室》领取,自行手写无效);3.如单亲或做亲子鉴定者,必须由母亲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

  推荐阅读:许昌出生证明首次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生证明】可获得许昌出生证明办理指南、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补办材料、办理时间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