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导语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能更改,签字前请认真对照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其内容。新生儿母亲需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登记表、新生儿姓名等材料向办理机构申请。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1.办理时间:新生儿出生42天内
2.办理人:新生儿母亲(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须持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
3.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
3.复印件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亲单独办理,需携带母亲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并按手印
注明:1.超过1年办理、需提供父母与孩子的三方亲子鉴定:2.如新生儿母亲无法亲自办理,授权委托书在新院区门诊二楼儿童保健科(出生证明办理室》领取,自行手写无效);3.如单亲或做亲子鉴定者,必须由母亲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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