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供暖时热用户不能有哪些行为?

导语 《河南省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热用户不能安装热水循环装置、不能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详见正文。

  许昌供暖时热用户不能有的行为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颁布《河南省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

  (四)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行为。

  第三十二条 居民热用户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热用户负责。

  热用户实施以上行为导致温度不达标,热经营企业不承担责任。经告知后拒不整改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热。给其他热用户或者热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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