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许昌车辆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罚款要求

导语 依据《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车辆未使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时,不得停放在充电专用停车位,违规者将会被公安机关处罚,进行罚款。此外关于此次《文明条例》还做了很多相关规定。

  依据《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

  (七)车辆未使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时,不得停放在充电专用停车位;

  违规相关处罚

  第三十五条 下列处罚由公安机关实施: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驶离;拒不驶离或者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文明条例》中,公民应当文明出行相关要求如下: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人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操作手持电子设备;

  (二)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以及骑行平板车、平衡车等非交通工具;

  (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四)非机动车不得加装遮阳篷(伞);

  (五)驾驶车辆通过积水、扬尘路段,减速慢行,防止溅污他人;

  (六)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行人安全快速通过;

  (七)车辆未使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时,不得停放在充电专用停车位;

  (八)不将车辆持续停放在公共道路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三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交通】可获得许昌油价查询、限行查询、机场大巴、公交路线、交通管制、易堵路段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