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商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自2024年5月10日起,许昌市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详见文章。

  许昌申请商转公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

  2.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3.申请人在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开设的I类银行卡;

  4.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5.购买二手房提供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存量房转让合同》或协议、《税收缴款书》(契税)及《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6.申请人与商贷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7.《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协议》(申请人在办理商转公贷款面签时签订);商贷银行出具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还款记录和商业贷款余额证明;

  8.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电子码“代替;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商转公贷款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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