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产假是6个月还是3个月?

导语 河南省产假时间由国家规定时间和河南省规定时间组成,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河南省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增加产假3个月,详见正文。

  河南许昌产假时间相关规定

  河南省许昌产假时间由国家规定时间和河南省规定时间组成。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河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产假时间:98天+三个月,最长是190天产假。

  扩展内容: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

  (二)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三)有流产先兆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适当安排保胎休息或者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流产的岗位;

  (四)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

  (五)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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