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导语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请看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自主缴存者及异地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我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1+8郑州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公积金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5、购买的新建商品自住房,所在楼盘项目已在公积金管理部登记备案;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手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建造自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7、能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许昌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许昌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地址及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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