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2023年11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材料

导语 根据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安排,2023年11月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开始进行,详情见正文内容。

  许昌2023年11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材料一览:

  1.请参加鉴定人员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

  ②伤后治疗的完整病历

  ③原始影像医学资料(例:X光片、磁共振等)

  ④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仅职业病工伤职工需提供),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鉴定。

  未提供以上诊断资料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的职工,延期至下一批次鉴定。

  2.请职工及时关注近期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出行方式,注意交通安全。

  3.凡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活动的职工及陪同家属,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全程佩戴口罩。候诊期间职工出现身体不适的,请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确保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护。

  未尽事宜可咨询各县(市、区)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科室。

  禹州市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业务咨询电话:8279816;

  工伤待遇经办业务咨询电话:2076109;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7楼1732房间,联系电话:0371-67110732

  》》》点击阅读:许昌2023年11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体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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