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开展第十轮核酸检测

导语 2022年1月14日15:00—2022年1月15日15:00,禹州市开展十轮核酸检测,详见正文。

  禹州市关于开展第十轮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1月1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疫情扩散,经禹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相关区域开展第十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月14日15:00—2022年1月15日15:00。

  二、检测范围

  全市封控区、管控区有确诊病例的村(社区)、禹州市高级中学、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禹州市北大公学、禹州市南区高中、各集中隔离点。

  三、采样方式

  全市封控区、管控区有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实行1户1管混采。禹州市高级中学、各集中隔离点实行1:1单采。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禹州市北大公学、禹州市南区高中实行10:1混采。

  四、相关要求

  1.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动员督促居民积极主动配合采样工作。对符合检测条件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居民提前登记信息,确保应采尽采、不漏一户一人。

  3.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坚决避免扎堆、拥挤,确保第十轮核酸检测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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