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慢病认定过期了怎么办

导语 丙型肝炎有效期为1年,结核病(肺外结核)有效期为2年,其他病种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可按规定延期;未批准的,重症慢性病就医卡自截止日期起自行作废,重症慢性病待遇自行停止。

  问:许昌慢病认定过期了怎么办?

  答: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可按规定延期;未批准的,重症慢性病就医卡自截止日期起自行作废,重症慢性病待遇自行停止。丙型肝炎有效期满后不再重新申报和延期,结核病(肺外结核)有效期满后不再延期,因治疗需要延期的应重新申报鉴定。

  申报时间

  随时申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体检和鉴定。复审也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批。

  申报方法

  参保人员到医保部门指定的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不用再到单位填表。

  鉴定地点

  自选定点医疗机构。市直参保人员可从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医院、许昌市立医院中任选一个作为申报体检地点。精神病患者只能选择许昌市建安医院申报鉴定,结核病患者只能选择许昌市传染病医院申报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季度内,申报人只能在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重症慢性病(同时需要申报结核病、精神病的除外),否则取消本季度申报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得许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缴费指南、缴费时间、缴费标准以及报销待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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