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
导语 许昌市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有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具体的申请条件查看正文。
许昌市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自主缴存者及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我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1+8郑州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公积金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5、所在楼盘项目已在公积金管理部登记备案;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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