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购买二手自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许昌购买二手自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详细的办理指南、办理方式、办理地点等详见正文!
许昌购买二手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房的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户籍地、“1+8郑州都市圈”)5年内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3、税收缴款书(契税);
4、本人银行卡。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2、购买自住房全额支付的,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同一套房屋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1、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7层
电话:0374-2676161
2、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3、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创业大楼西附楼建安市民之家一楼东;
许昌市许由路780号瑞东花园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4、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5、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6、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7、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四、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提取受理→提取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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