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购买二手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导语 许昌职工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自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具体申请条件查看正文。

  许昌职工购买二手自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自主缴存者及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我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1+8郑州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公积金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5、购买二手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荐阅读许昌职工购买二手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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