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医保重症慢性病申报受理地点

导语 许昌市出台新的重症(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申报人可到指定本地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医保重症慢性病申报受理地点

  各地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指定本地承担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选择本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

  附:鉴定医疗机构名单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许昌市中心医院

  2.许昌市人民医院

  3.许昌市中医院

  4.许昌市立医院

  5.许昌市建安医院(限精神病)

  6.许昌市传染病医院(限肺外结核病)

  注意:

  同一季度内,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申报重症慢性病的定点医院(需同时申报结核病或精神病病种的除外),不得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同时申报重症慢性病,否则取消本季度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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