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医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许昌职工医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许昌职工医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
(二)未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
(三)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待遇封锁期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五)其他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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